联合研究
澜湄国家水质提升能力建设研究
2021-07-20  本文来源:澜湄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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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系统分析了澜湄流域各国的水质状况,比较各国水环境管理相关法规,结合澜湄各国的水资源和水质需求及水环境管理技术现状,提出澜湄流域水质提升途径。研究结论如下:

 

1、澜湄各河段水质基本达到中国地表水水质III类标准,个别河段部分水质指标超标。

 

2、在澜湄流域各国中,中国污水处理技术相对成熟,缅甸和老挝等国家水处理设施较为滞后。中国环境保护企业可以帮助其他国家建设水处理设施,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3、澜湄流域大部分河段的水污染负荷较轻,最大污染负荷出现在老挝和泰国南段以及柬埔寨境内河流。澜湄流域环境容量较小的地区主要为老挝上游出水口进入泰国流域的河段以及老挝下游出水口进入柬埔寨境内的河段,柬埔寨和越南境内流域的环境容量超标。

 

4、建议在湄公河委员会的基础上,增加缅甸和中国,成立澜湄委员会,形成4+2的合作模式,建设动态水质监测系统和信息网络共享平台,确立流域水环境管理法律体系,对流域各河段实现精细化TMDL管理,促进澜湄流域可持续发展。